进驻到电子产品维修中心或电子产品服务体验中心。
苏宁主要以连锁平台使用费和经营扣点两种方式相结合向网点进行收费。
按照所进驻电子产品维修中心/电子产品服务体验中心的等级和进场承揽的品类进场前向苏宁一次性缴纳连锁平台使用费(级别见附件)。
2017年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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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点级别 |
连锁平台使用费(万元)/年 |
年底经营收入指标(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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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电脑及OA(90%) |
数码维修(10%) |
DIY(0%) |
合计 |
电脑及OA(90%) |
数码维修(10%) |
DIY(0%) |
|
L1 |
2.0 |
1.8 |
0.2 |
0 |
96 |
86.4 |
9.6 |
0 |
L2 |
1.7 |
1.53 |
0.17 |
0 |
60 |
54 |
6 |
0 |
L3 |
1.5 |
1.35 |
0.15 |
0 |
30 |
27 |
3 |
0 |
L4 |
1.0 |
0.9 |
0.1 |
0 |
15 |
13.5 |
1.5 |
0 |
L5 |
0.6 |
0.54 |
0.06 |
0 |
6 |
5.4 |
0.6 |
0 |
L6 |
0.3 |
0.27 |
0.03 |
0 |
3 |
2.7 |
0.3 |
0 |
网点开展材配销售、有偿维修业务的经营收入由苏宁统一收取,月度由苏宁按照服务费与配件费结算比例进行结算,实现经营扣点。经营扣点在每笔业务中收取。
服务商类型 |
经营项目 |
经营扣点 |
备注 |
|
17%增票 |
3%增票或普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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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盘 |
总部统签的大盘服商(联想/苹果/三星) |
5% |
无 |
低于5%时需走签批流程至总部。 |
区域 |
区域自找的服务商 |
10% |
15% |
低于10%时需走签批流程至总部。 |
DIY |
专营DIY的服务商 |
2% |
无 |
(1)大盘服务商:总部统签的联想/苹果/三星等大盘服商,扣点为5%,低于5%时需走签批流程至总部;
(2)区域服务商:大区自找的服务商根据可开发票种类,分别为10%、15%,低于10%时需走签批流程至总部;
(3)专营DIY服务商服务商:扣点2%;
质量保证金标准为≥2个月承诺自收收入扣点金额,不满3000元按照3000元收取。
平台同一服务商进驻同一公司多个门店时,按高原则只收取一笔ASVP平台使用费,只操作DIY、生活电器服务商免收ASVP平台使用费。
网点级别 |
平台使用费(元) |
L1 |
400 |
L2 |
300 |
L3 |
200 |
L4~L6 |
100 |
5、电子签章购买费
电子签章购买费为400元/年。
结算标准=品类服务收费标准*服务费结算比例+配件费*配件费结算比例
按照配件实际销售价格计算
服务费结算比例为(1-经营扣点);配件费结算比例为(1-经营扣点)。
(1)大盘服务商:服务费结算比例为95%;配件费结算比例为95%。
(2)区域服务商:服务费结算比例为90%或85%;配件费结算比例为90%或85%。
(3)专营DIY服务商:服务费结算比例为98%;配件费结算比例为98%。
3. 网点承揽服务费收取标准
(1)数码:1元/台缴纳承揽服务费
(2)电脑&OA:5元/台缴纳承揽服务费
1.网点在服务过程中,所有销售给用户的材料价格必须按苏宁规定销售价格执行。
2.苏宁指定网点从苏宁或供应商处采购的材配明细及具体价格,以ASVP平台通知或苏宁售后服务中心书面通知为准。
3. 在进驻苏宁门店期间,网点每月应从苏宁采购对应金额的辅材,标准为:不低于网点每月自收收入要求的30%,时间为次月5日前。
网点从事各品类服务业务过程中,服务收费价格的变更及补充以苏宁最新发文为准。
非进驻至电子产品维修中心或电子产品服务体验中心。
苏宁主要以经营扣点方式向网点进行收费,具体如下:
网点开展有偿维修业务的经营收入由工程师向顾客收取后统一交到苏宁门店收银台,月度由苏宁按照服务费与配件费结算比例进行结算,实现经营扣点。经营扣点为10%,在每笔业务中收取。
质量保证金标准为按照1000元收取。
ASVP平台使用费标准为400元/年。
4、电子签章购买费
电子签章购买费标准为400元/年。
结算标准=品类服务收费标准*服务费结算比例+配件费*配件费结算比例
按照配件实际销售价格计算
服务费结算比例为90%;配件费结算比例为90%。
(1)数码:1元/台缴纳承揽服务费
(2)电脑&OA:5元/台缴纳承揽服务费
1.苏宁指定网点从苏宁或供应商处采购的材配明细及具体价格,以ASVP平台通知或苏宁售后服务中心书面通知为准。
特别注明:网点服务工程师上门作业用鞋套由签约网点自行配备,其它如工具箱、防尘布及作业单据等其他物料的采购价格以后期苏宁发文为准。
网点从事各品类服务业务过程中,服务收费价格的变更及补充以苏宁最新发文或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