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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政策

2017年售后暖通服务政策

一、网点的结算管理:

(一)安装政策

安装网点结算标准以苏宁系统结算价标准执行,其中涉及苏宁自有物业安装服务需求,结算标准执行苏宁成本部门核定的标准,其中弱电按《苏宁售后弱电施工定额标准》执行

(二)维修政策

维修网点结算标准以苏宁系统结算价标准执行

二、顾客收费标准

(一)安装类收费标准

商用安装服务费收费标准以苏宁已对外公布或安装合同中的约定标准收取费用;

(二)维修类收费标准

1、商用维修保外用户收费标准具体以签订大客户合同中约定的金额执行。

2、配件收费标准:网点向苏宁采购的配件价格,及网点对用户的配件收费标准以苏宁 ASVP

或当地售后通知为准。

三、材配管理政策:

(一)材配采购要求

网点在服务过程中,所有销售给用户材配的价格必须按苏宁规定销售价格执行。

(二)材配价格:

1、材料价格

苏宁指定网点从苏宁或供应商处采购的材料明细及具体价格,以 ASVP系统通知或苏宁售后

服务中心正式通知为准。

2、配件价格

网点向苏宁采购的配件价格,及保外信息网点对用户的配件收费标准以苏宁 ASVP正式发文

为准或苏宁售后服务中心正式通知为准。

四、费用缴纳

(一)网点签约

网点在签约后的规定时间内缴纳给苏宁规定金额的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保障乙方为用户提

供优质的售后服务。若网点同时为我司电器安装/维修签约网点,服务质量保证金缴纳擦参照较高一方标准收取,不重复缴纳。

(二)单次工程

工程类网点在签订单次工程服务承揽合同后,将扣留合同金额的5%作为服务质量质保金。

工程移交给苏宁之日进入质保期,在保修期满且网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保服务无异议后,一次性支付。

五、其它

(一)工程类网点资质要求:

1)中央空调、新风、采暖、热水安装需提交资质: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资质

证书》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各品牌厂家指定的安装公司,但必须有本年度安装授权书,各品牌安装授权书可以互用(是指有一个品牌安装新风的授权书可以安装另一个品牌的新风安装业务);

2)中央净水、中央除尘安装需提交资质: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装资质证书(国家建设

部颁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证书)或各品牌厂家指定的安装公司,但必须有本年度安装授权书。

各品牌安装授权书可以互用;

 3)智能家居、中央影音、弱电系统的安装需提交资质: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装资质证书含《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安装资质》或各品牌厂家指定的安装公司,但必须有本年度安装授权书。各品牌安装授权书可以互用;

4)经营资质: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协议约定产品的服务项目);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

6、服务工程师的名单、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7、与服务工程师签订的劳动或劳务合同。

(二)分包工程管理

1、对于分包工程需按苏宁的要求走招投标流程。

2、分包施工队伍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按要求为进场施工人员缴纳保险费用。

①方案一:分包施工队伍按苏宁保险缴纳标准入保,在合同签订之前按工程规模及工期预

 支相应保险金额,多退少补。

②方案二:分包施工队伍自行缴纳人员意外(人身、财产)保险,在签订合同之前出具所

有进场施工人员保险凭证。期间如有人员变动,须提前上交入保凭证方可入场,否则不予受理。

(三)政策变更

网点从事本品类服务业务过程中,品类政策的变更及补充以苏宁最新的发文或者平台通知为准。